近日,中南大学软件学院教授吴某在朋友圈表示,“教务办公室要求50名学生的成绩从90分到80分”,以符合“正态分布”。

90分以上学生有多少,岂能由教务办说了算

这位吴老师认为,教务过度参与教师工作,给多少学生90分以上不是教务决定的指标。

该校有关部门证实,朋友圈内容属实,学校组织有关部门了解并调查了具体情况。

对学生成绩要求“正态分布”、限制高分比例的,不是少数学校。

如2019年9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大学本科生成绩评定和记载办法》,课程总成绩为“优秀率一般应在30%,不合格率一般在10%以下。

优秀率超过40%或者不合格率超过15%的课程成绩,应当经院教育主管审核,报教务部/医学部教育处备案后登记。

从2015年开始实施的《清华大学学生成绩记载规定》表示:“建议获得A-以上等级的人数不超过选修本课程人数的20%。

高校对学生成绩提出了成比例的要求,限制特定分数段的人数,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

有些老师倾向于给学生打高分,期末考试等习惯性地“放水”; 老师中也有人“很严厉”,容易对学生“耍花样”。

如果某个分数带的成绩过于集中,就不利于验证和区分学生的实际能力。

从长远来看,这将不利地影响教育质量,也影响相关专业和大学的声誉。

出于这一考虑,高校应制定规则,试图纠正一些教师不合理的判定点。

但是,对学生成绩要求刚性的比例会在执行中带来更多的问题。

比如,确实有很多学生取得了90分以上的成绩,教师怎么取舍呢? 例如,如果某门课中学生的整体学习水平确实不理想,相当多的学生不能满足合格要求

意味着教师必须人为地提高一些学生的成绩吗? 高等教育的专业领域和课程很多,根据专业领域、课程的不同,学习难度也有差异,这也是客观事实。

如果评分不基于实际情况,任由“正态分布”摆布,会给学生带来不公平感,也会考验最终成绩的公信力。

与中小学不同,高中任课教师在课程、命题、评分等各个教学环节中,确实掌握了相当大的权力。

学校教务部门发现部分教师在评分环节存在问题,并对其提出一定的要求,本来是一件关注教学质量的好事。

然而,直截了当地提出分数“正态分布”,不仅给教师造成阻力,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评价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从根本上说,只有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才能有效区分学生的成绩,只有严密规范的试题设计才能准确验证学生的课堂学习成果。

现实中,部分教师出题过于简单,或者不应该开展开卷考试的开卷考试,导致高分学生过多。 也有教师在期末考试中提出超出课程范围的“超纲问题”,使学生无法回答。

这样的命题和考试的随意性,才是成绩“放水”和“跑龙套”泛滥这两个极端问题的原因。

教师自主行使教育权当然要尊重,但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加监督。

这种监督应坚持学术引导,而不是高校行政部门脱离专业话语的干预。

从教师所属的院系,到教师所属的教研室、教研组,都要为实现科学评价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一门课的不同教师在制定教学方案时要充分协商,命题前要统一试题和评分标准,而不是“各行其是”。 学部学术委员会和教研组也不能任由个别教师“放任自流”,而要对考题和考察方式履行考核义务。

作为教务辅助机构,高校教务部门过度干预教师评分会引起教师心理抵触,产生“行政干预学术”的质疑。

回顾现实,一些本应承担更多教育责任的高校学术部门过于专注于科研项目,缺乏对教育的关注。

高等教育要实现对学生的合理评分,学术共同体必须发挥主导作用,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确定考试难度和评分量表,避免让个别教师随意评分,避免对教学自主性的过度干扰。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