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审议通过,其中之一是将妇女产假从30天延长到60天。

上海生育假由30天延长到60天背后,曾有过这些激烈交锋

这个乍一看很简单的“加法”,在立法修改的过程中有过激烈的交战。

11月3日,上海司法行政“法治先锋”二期主题教育巡视宣传启动仪式在闵行区机关会议中心举行。

上海市法律界人士立法处处长李翔斌讲述了背后的故事。

当时,正方认为延长假期有助于鼓励生育,延长时间必须与经济水平相适应,这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另一方质疑,延长假期以增加企业使用成本会不会对经济产生影响。 会不会加剧女性的就业歧视? 把假期延长一倍合理吗?

面对这些针锋相对的观点,市法律界人士多次组织座谈会、论证会,开展民意调查,听取不同人群和各类企业代表的意见,分清各方需求和接受度,协调有关部门意见,多次督促指导市专题研究。

最终得出结论,延长产假对增加企业成本、提高生育率的作用有待验证,但这一变化确实增强了生育者的获得感、幸福感,使发展成果更加公平惠及社会大众。

也符合人民城市建设理念和党中央精神要求。

至此,“上海妇女产假从30天延长至60天”的重磅政策最终出台。

“在政府立法工作中,所有立法都充分考虑到特殊群体的利益,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

李翔斌说:“他参与过本市公共卫生、养老、慈善、未保险、学前保育等法规、规章的起草审查,从中,我深深感受到政府立法工作的深远影响。 因为所有的法条、所有的立法背后都涉及无数个人的利益。

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过程中,他们关注特别中的“特别”。 它是“缺乏监护或在监护不当的情况下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例如父母吸毒、家庭暴力或精神病的头发

虽然这种情况很少见,例如因事故或突发疾病而丧失工作能力,但一旦发生,孩子很快就会面临生存问题。

对修订后的条例是否专门设章,是否明确有关部门对此类未成年人提供应急处置、临时监护等特殊保护措施,也存在争议。

争论的焦点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体系中,对此没有特别的规定,上海的地方性法规能突破吗? 另外,本市相关部门此前在案例处理方面已经非常完善,是否需要上升到制度规定?

“讨论后,我们认为解决特定群体的问题需要制度的刚性支撑,对未成年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和保护也不过分。

上海修改条例可能也是一个例子,但最终受益的可能是全国各地更多的同类未成年人。

最终,修订后的条例设置了特别保护一章。

李翔斌说:“这就是法治的力量,贯彻法律条文和纸面规定,为每一个有需要的人撑起天空。

他还在立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观点之争,更深刻地理解了立法部门如何根据客观中立的立场,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和取舍。

在判断的各项标准中,人民的利益一定是最重的一项。

編集長:王海燕

出典:作者:劉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