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門峡教育-
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各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3年全市普通高校招生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报名、报名、招生录取和录取查询等工作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开展。
二
招生计划
2023年全市大学学生募集13930人,原则上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在招生中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三
招生范围
公办民营普通高校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县域普通高校在本县域招生,三门峡市主城区普通高校在所在区或部分城市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以面向其他县市区招生。
四
志愿填报
志愿设置
1 .全省将上批共分为两批,每批设志愿者一名。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2 .县市区提前设一批、一批志愿者。
三门峡市第一高级中学,三门峡市实验高中,陕州中学,陕州区第一高级中学,全部为艺术、体育类,面向市直、湖滨区、陕州区招生。
面向县艺术、体育系、本县的招生。
3 .批量招生批设两批。
第一批次: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设置1-2个志愿,具体数量由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自定,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三门市第一高级中学、三门峡市实验高中、三门峡市三高面向市直、湖滨区招生,陕州中学、陕州区第一高级中学、陕州区第二高级中学面向陕州区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
第二批次:全市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和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设置1个志愿;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三门峡高新一中,三门峡黄冈实验学校面向市直、湖滨区招生,其他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
4 .招生批次: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当地招生定制是否实招。
各学校招生计划和批次志愿者设置见附件一。
填报时间
第一次:2023年6月18日8:00—2023年6月20日23:59填报全省提前批、县市区提前批和统招批志愿。
第二次:2023年8月3日8:00—2023年8月3日23:59填报征集批次志愿。
填报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报名。
五
资格认定
填写“宏志生”的考生,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财〔2016〕964号)执行。
各县市教体局和直属各中学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审核宏志班考生资格,并将相关证明于6月17日前上传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选报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市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
市教育局根据专业统考成绩和各类生源数量,按全市招生计划1:1.5—1:2确定专业录取分数线,专业合格者可申报县市区预批次艺术、体育类报名。
具有分配生招生资格的学校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计划不低于高中统招计划的50%,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高中分配生的招生条件是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初中3年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其间没有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变动。
具有分配学生资格的学生,经所在初中准确审核后,于6月17日前统一引入普通高校志愿填报系统。
六
录取办法
普通类考生:依据各高中招生计划及考生学业成绩、志愿填报,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批量招生录取,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最低分高于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15分以内。
分配生:在统招批次先录取分配生,再录取统招生。
以各中学为单位,在报考各省、市级示范高中并符合分配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各中学分配计划,从高到低录取考生。
各高校统一招生分数线未完成分配计划的初中,可以降30分录取,降30分仍未完成的分配计划调整为统一招生计划。
分配录取只对考生申报的批量招生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国际班:填报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志愿的考生,凡被录取不得转入普通班。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辖高中录取工作纳入灵宝市统一管理。
七
工作要求
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认真落实省、市高校禁止跨地区招生要求。 即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全市招生学校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加强对各县市区及各高校招生工作的监测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的责任。
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取消其示范性高中称号。
二是确保考生和家长有知情权,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自主择校的权利。
各中学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志愿服务的宣传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公布各高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招生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考生正确报名。
考生和家长报名后,在初中打印《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确认,并提交初中档案库备案。
任何初中不得限制学生和家长报名,严禁初中以任何理由一律代替考生和家长报名,严禁违反考生和家长意愿强制报名,严重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招生要求,各高校考生学籍数据由录取结果经省中招平台转换生成。
未参加中招考试或未通过网络报名的学生,不能通过高中,未通过统一网络的学生不注册高中学籍。
正常考入学校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高中学业资格,不列入省内高中学籍。
四、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发证改革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收费,严禁以择校、走读生、代课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收费,并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学校建设费、学费捐赠等费用
五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中考成绩对学校、学生进行排名、公布,严禁制定升入初中指标,严禁公布、宣传、操纵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六、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初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复读普通高中。
实施“阳光招生”,确保规范公正
一是加大“阳光招生”力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分数、录取结果、资费标准、资费方式要公开,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主动履行告知义务。 各中学应印制《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并提前将招生的有关要求告知考生和家长。 《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后,由初中统一存档3年。
三是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把握宣传重点,加强正面引导,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设立专门的领导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高校招生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加强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
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自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对不按照要求,扰乱招生秩序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要高度重视今年高校招生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2023年高中招生方案请于6月17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批次设置表
2023年三门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安排表
2023年湖滨区及直属初中分配生计划表
来源:三门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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