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强奸故事和女性面临强奸时候,做哪些事情才能有效停止这个行为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强奸故事以及女性面临强奸时候,做哪些事情才能有效停止这个行为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强奸故事(做哪些事情才能有效停止这个行为)

能讲一个真实的案件故事吗

导语:1978年的夏天,有天下午巴陵市北门大堤上,站了很多围观群众,里三层外三层。随着一阵阵警笛声,五辆警车呼啸而至,下来了许多公安民警,扯起了警界线,将现场围了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大堤靠近临江湖的那边,一个污水排口处的水面上,飘浮着一个蓝色塑料布包裹捆绑的球形物体,有好奇的渔民将其打捞上来,一看,是一具男性尸体,当时吓得惊魂落魄,连忙报警,这样,引来了许多围观群众。

公安刑警随即展开现场勘探和走访。

死者,男,约二十几岁,身高1米6,单瘦,全身只穿了一条短裤,皮肤因遭水浸泡而发白发胀,脑袋肿大,面部模糊,难以辨认,唯有臀部有一黑色胎记,右腿有一个10Cm疤痕。

现场走访群众,无人认识死者。这时有一青年站出来,他说死者好像是他师傅谈民洋(化名)。这名青年是化工厂青年学徒工邹雪阳(化名),刑警问他:你怎么知道他是你师傅?邹雪阳说:他右腿上的伤疤我认识,那是工伤留下的,屁股上有胎记,平常在公共澡堂洗澡时,我看到过。

后来经过进一步调查,确认死者正是巴陵市化工厂造气车间工人谈民洋。(化名)

现场分析:显然是一起他杀案件。死者头部顶塌陷,疑遭人重击头部杀死,后用蓝色塑料布包裹,用军用被子打包带捆绑,抛入湖中。由于抛尸处在工业废水排污口,巨大的污水冲力,形成回水,尸体在回水处打转,没有流走。死亡时间初步判断,应在三、四天左右。

一时间,巴陵市化工厂乃至北门五个工厂同时炸开了锅,人们议论纷纷!惊讶、惶恐、不安!巴陵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市长罗松柏(化名)做出了重要指示:快侦快破,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安抚人心!

名震三湘的神探一一市公安局局长张大瑶(化名)也亲临会场指导破案。案情分析会,在市局会议室连夜召开。

经法医鉴定:死者系头部遭重击,颅盖骨粉碎性破裂致死。

死者谈民洋,湘谭人,26岁,未婚。三天前,下夜班后向车间主任请了探亲假,说是回湖南湘潭老家探亲,时间半个月。另外有同事证明,他早上八点下夜班后,洗完澡,去了寝室休息。谈民洋还说,他要休息一上午,下午坐长途班车回湘潭。

淡民洋住化工厂集体寝室二楼301,寝室内完整,两张床,两个书桌,两个衣柜,两把椅子,一个小方桌。因为是夏天,床上铺的是草席,薄被子。室内无打斗痕迹。寝室共住两人,同寝室的是他徒弟邹雪阳。询问邹雪阳,他说,三天前,和师傅一起下夜班后,他回城南父母家休息。因为倒班休息,当晚和同学李和平(化名)在一起,并住在他家,第二天离开上白班,以后都住在寝室。

围绕情杀、仇杀、劫财等,公安人员展开了分析讨论。

经初步走访:谈民洋性格内向,平时待人和善,同事关糸说不上有深交,但也没得罪什么人,更谈不上结仇。进厂五年,除每年探亲回老家一次,也没见老家来过人。

有一条线索,淡民洋与城南贮木场一女青年谈爱。该女子常来化工厂与他见面。大约谈了半年,有同事常听到两人争吵,似乎不太和谐。

还有人反映:三天前晚上,在七里堤大堤上好像看到谈民洋和一女子在大堤散步。

另有一食堂女工反映:

二天前凌晨四点多,她赶去厂食堂上班做馒头,在大路与堤交汇处,看到三男一女从抛尸大堤下来,因天未亮,没看清面貌。

另外,在清理遗物时,有同事反映谈民洋有一块新买的上海牌手表,而验尸时不见,遗物里也没有。

针这些线索,公安人员展开了侦查。

经过对谈民洋女朋友调查:没有任何证椐证明她与此案有关。该女青年正在积极准备嫁状,无作案动机和时间。

对邹雪阳的调查:师徒俩关糸亲如兄弟。邹父母证明:三天前白天邹雪阳在家,另外同学李和平证明,邹晚上在他家睡。

手表亦没下落。

后来查到,二天前凌晨大堤下来的一女三男是上岸渔民,是一家人,均已找到,与此案无关。

一周过去了,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变得扑朔迷离。

案情分析会在张大谣(化名)局长的主持下,再次召开。

这次,工作重点放在了寻找第一现场上。

有两种可能:第一在堤上偷袭后,就地捆绑,抛入湖中。第二种可能:其它地方杀死后,转运大堤抛尸。

而法医进一步提供了死亡的淮确时间:死者三天前上午已经死亡。

这样,第一种可能性较小。要想大白天在堤上杀死一人并捆绑抛尸,而不被人发现,几乎不可能,因为白天有许多渔船靠在大堤边。

那么,第二种可能成了当务之急。

首当其冲的是谈民洋寝室。市公安局向省厅提出技术支援,再次对谈民洋寝室进行二次勘探。

这次有了重大发现。

1.床头墙壁上发现隐形血迹,隐藏在墙面污垢后。很显然,此污垢是凃上去的。经检验,血型与死者吻合。

2.床上草席重叠编织缝隙中,发现残留血迹,与死者血型吻合。

3.衣柜顶上发现中间正方形空白,空白处灰尘明显比周围浅。说明上面长时间置放过一个正方形物体,从而形成衣柜顶上周围有灰尘,中间干净,成正方形空白。

询问其它同事,上面原来放了一床冬天棉被,是谈民洋的,用一块蓝色塑料布包裏,用军用打被子的打包带捆绑的。

那么冬被哪去了?包冬被的蓝色塑料布和打包带又哪去了?

公安人员要工人同事辨认:证明掴绑包裹尸体的塑料布和打包带,正是死者包冬被的塑料布和打包带,冬被可能已被凶手拿走。

4.谈民洋盖的薄被上,有新的补丁。疑是凶手用被子包裹头部并加以击打造成的破损。为了掩盖犯罪,凶手自作聪明打了一个补丁。

从发现,可以肯定凶手在寝室杀死死者,这里为第一现场!然后,凶手半夜用死者的塑料布捆绑死者,移运大堤拋尸。

第一现场发现了,接下来刑侦人员展开了针对当晚厂区人员活动情况的走访调查。

一条重要线索反映上来了:

二天前上夜班的女工蒋丽丽(化名),凌晨2点回家给小孩喂奶,从车间往寝室方向行走时,看见有人从寝室方向骑自行车冲过来,由于是个长下坡,速度很快,那人慌慌张张摔了一跤,车上滚下了一团东西。女工以为碰到了强盗,吓得惊慌而逃。

民警马上对这一现场进行了勘探。现场发现一小片黑色橡皮,一小段彩色塑料带。

刑警分析:此人极有可能就是凶手。凶手跌下自行车有可能受伤,黑色橡皮是自行车手把脱落的,彩色塑料带为包裹自行车杠杆的带子。(那时流行用彩带包自行车)有可能尸体滚落地上后,凶手重新?绑死者时,遗留在现场的。案件至此,就是重点查受伤之人,查自行车。

又有两条线索上来:

1.厂医务室反映,邹雪阳膝盖受伤,曾在医务室上药。

2.有人反映邹雪阳自行车,原来包的彩条带不见了,现场遗留彩条带与邹自行车相符。

这样,邹雪阳成为重点嫌疑人。对他的调查重新展开。

群众反映,邹雪阳三天前中午在父母家阳台上凉晒草席和薄被。经辩认,正是谈民洋床上的。

2.再次询问邹雪阳同学李和平,证实当晚邹雪阳半夜出去过一趟,至凌晨才回。至于第一次公安人员询问李和平时,他没讲,是因为邹雪阳要他帮忙作假证。邹说:那晚中途出去,到厂里偷了点铜,而厂里出了杀人案,怕偷铜案发,所以要求李和平作假证。

公安人员迅速拘留邹雪阳,依法对他父母家进行搜查。

在邹雪阳房间书桌暗格内搜出一块崭新上海牌手表,表上还残留谈民洋的指纹!工具箱搜出一铁榔头。从木柄与榔头交接处缝隙内提起的血迹中,证实为死者谈民洋的血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大量的铁证面前,杀人犯邹雪阳低下了罪恶的头颅!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邹雪阳杀人动机是为了他师傅谈民洋新买的一块上海牌手表。

那时买块手表很不容易,工人们″来会\”买的,所谓\”来会″,就是12个人接规定数每月湊钱给一个人,每月轮推,一年推完。可怜的谈民洋,因为恋爱而买块新表,没想到被凶残贪婪的徒弟邹雪阳盯上。邹利用他请探亲假的机会,将熟睡的谈民洋用绳子悄悄捆绑,然后用被子包头,甩起榔头将其活活打死。打死后,起下手表,将尸体移至床下,把草席和薄被子、床单等拿回父母家清洗,次日凌晨两点再次溜至寝室,扛起尸体到一楼,用塑料布包裹捆绑,用自行车运至厂区附近的大堤抛弃。

谈民洋就这样白白地丢了性命!

邹雪阳自认为聪明,以为抛入湖中,尸体就会流入长江;以为谈民洋请了探亲假,今后失踪后也会去湘谭查找;以为找同学作假证,就可以证明自己不在现场;真是机关算尽!殊不知人在做,天在看;殊不知雁过留声,人过留痕?!!!

法律是公正的:杀人犯邹雪阳因劫财谋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恶人终得恶报,以告慰受害者之冤灵!

此案根椐真实案例改编。意在弘扬法制,遣责犯罪!

2020年2月于君山。

有没有令人不寒而栗的故事

在离我家不远的美食一条街上,有一家杭州小笼包子店。店老板是个说着江浙口音的一个矮胖矮胖的男子,看外表也就是四十岁左右。店里还有两个女人,一个看上去比男人大几岁,另一个比较年青。年老的女人每天都在厨房里,一声不响地低着头包着包子,她很麻利,包包子的速度也很快。年青的女人,整天穿着一个花围裙,在不大的包子店里来回穿梭,为客人们端包子,递茶倒水。倒是那个店老板比较清闲,夏天里,时常看见他在包子店前的凉棚下,一手端着茶一手夹着一根烟,坐在一张破旧的藤椅上,翘着二郎腿,两眼贼溜溜地打量着过往的行人,尤其是一些穿着暴露的漂亮女子从他面前经过,他的两眼就会放出贼亮贼亮的光。由于我经常到这家小店里去买包子,慢慢地就和这家人相熟悉起来了。刚开始,我还以为包子店里的一男两女是一家人的关系,因为我曾经听到年青的女人喊年老的女人为妈妈。我当时还以为,店老板是这个年青女人的爸爸,是年老女人的丈夫。但有一天清晨,因为孩子参加升学考试,我有点赶时间,就比平时提前了有一个小时到包子店里去买包子。当时,我还担心,这么早,包子店开门营业了没有呢?到那一看,包子店还真开门了,我进到包子店里,发现只有那个年老的女人在包包子,看到有客人来,女人朝屋里喊了一声,包子店的外面房子作铺面,里面可能是卧室之类的用途。听到喊声,不一会从里屋一前一后,走出了店老板和那个年青女人,两个人打着哈欠,睡眼朦腥地加入到包包子的行列。由于,来得确实有些早了,我就背坐着厨房的一张桌子前等包子。刚好有一面镜子在我面前,从镜子里,我清楚地看见店老板时不时拍一下年青女人的臀部。当时,我还心想,原来店老板是和年青女人是夫妻关系啊。虽然这家包子店里的三个人都认识我,那只是我是买他家包子的常客而已,至于其他的事情,我也是凭感觉察觉了一些,我也不是个多事的人,并没有继续深究的意愿。有一次,我外出了一段时间,就好长时间没有到那家包子店里去了。因为我孩子喜欢吃那家的包子,所以我出远门时,我还交待我爱人,如果想吃包子,她可以去买。但是,我妻子早上起不来,买包子的事,自从我走后,就中断了。等我从外地回来,有一天,我孩子说,他想吃那家的包子了。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象原来一样,跑到那家包子店里去买包子,结果一看,那家包子店没有开门。我有些纳闷,往常这家店开门都是很早的,于是我从窗户往里望,发现这家店好象好久都没有开了。后来,我寻问了旁边几家店面里的人,他们告诉我,包子店里的人都被抓走了,因为他们都不是好人。原来,包子店里的三个人根本不是一家人,那两个女人都是包子店老板骗来的,包子店老板先是骗了那个年老的女人,两个人四处漂泊,靠坑蒙拐骗生活,慢慢地这个女人年老珠黄了,包子店老板就越来越嫌弃她,想摆脱她,最后还想杀了她。这个女人后来,就帮助店老板又拐骗了一个年青女子,三个人就组成了一个临时家庭,跑到这里开了个包子店生活。但店老板是个不安分的人,他看上了一个经常到包子店买包子的当地女人,这个女人喜欢晨炼,她每天跑完步后,很早就来到包子店里买包子。有一次,这个女人一大早象往常一样来包子店里买包子,店老板一看四下无人,就贼心大发,对这个女人动手动脚,这个女人也不是好惹的,于是,两个人就在包子店里动起了手,结果,店里那一老一小两个女人不但不阻止老板的无理举动,还助纣为虐,帮老板制服了那个女人,把那个可怜的女人托到了小店的里间,还帮助胖老板达到了目的。那个当地女人受辱后,岂肯善罢甘休,就扬言要告老板,老板一害怕,就把那个当地女人给掐死了。

女性面临强奸时候,做哪些事情才能有效停止这个行为

女性面临被强奸时候,任何反应过激的行为都不能有效停止这个行为。

既然犯罪分子已经打算做强奸行为,那肯定是精虫上脑,或者内心有过决定,所以像是跪地求饶、嚎啕大哭已经是不起任何作用了。

而如果应急下,有意排放排泄物其实也只是暂缓强奸行为而已,对接下来的犯罪行为还是不能构成太大影响;说自己是艾滋病患者,想必犯罪分子也不相信,什么脑洞大开的以口为借口,咬他犯罪工具等,更是不可能,这会更加激起犯罪分子的恶性一面,对女性的生命安全直接造成威胁。

所以说不要有过激行为,还是真正的以现实条件去停止这个行为。

首先要稳定住犯罪人的高涨情绪,表面先顺从他的意思,使他在冲动无脑边缘慢慢回到理性上来,这有利于他能听的进你对他说的话。

告诉他自己生过孩子了,而且还有妇科病,让他降低对女性的幻想空间,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告诉他这样的行为能让他坐牢的,而且以后的名声也不好,不如给他钱,让他去外面找些有偿服务,也能解决了他的生理需求。

最后就是寻机逃跑和求救。可以把他裤子脱到一半,然后逃跑,或者低层房间里,寻机跳楼逃跑等,亦或者是偷偷按下手机的快捷求救键等等,为的就是让自己逃脱犯罪人的控制。

如果有自信能过激反抗,也是可以的,但是一般女性力量上处于弱势,根本不能和男性相比,况且实施强奸时,男性的力量会比平时大上很多,所以没有万全自信,还是避免要过激反抗,主要以智慧取胜,从心理上、精神上让犯罪人感觉失大于得,不值得此行为,而且降低他的思想压力,告诉他“你走吧,我不会报警,不会找你麻烦的”。

脱身后,还是要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安全。

对于“灰色强奸”你了解多少它和“职场潜规则”是一回事吗

01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灰色强奸”。

先举一个真实的案例。为了不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我们在这里用小A来称呼当事人。

小A是某县单位职工,她老公在市里工作。为了能调到市里和老公团聚,她不得不四处去找门路走关系调到市里。然而,调到市里3年后,她就跟老公离婚了。原因是她调到市里后,生了一个小孩,长到一岁后,他老公看小孩越来越不像自己,遂起疑心,偷偷带着小孩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小孩真的和她老公没有血缘关系。她老公一怒之下把她告上法庭,控告她对婚姻不忠,让她净身出户,并赔偿损失。

小A净身出户,自己一个人抚养一个小孩,又要上班,非常辛苦,一怒之下,她把当年帮她调动的官员告上了法庭,告他强奸,要求赔偿损失并抚养孩子。

谁知官员不认账,认为她当年是你情我愿的,是通奸,不是强奸。

而小A控告说,官员就是强奸,她和官员发生关系,他都已经五十多岁了,都谢顶了,并不是自己自愿。

而官员也反驳说,我并没有强迫她,她是自愿的。

双方争持不下,最后法院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让小A拿出官员强奸她的证据。

小A说,小孩就是最好的证据,因为通过DNA鉴定,小孩和官员有血缘关系。

然而,法庭并没有采纳,因为小孩和官员有血缘关系,不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并不能证明官员就强奸了小A。

法院只判定,官员必须支付抚养费,而小A提出的强奸指控并不成立。

那么,这种介于强奸和通奸之间的婚外性行为,既不是强奸,也不是通奸,怎么给它定性呢?

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灰色强奸”了。

强奸是指男性用暴力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其特点有二:

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

通奸是指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通奸有3个特征:

发生关系的双方有配偶,可以都有配偶或一方有配偶。双方都是有意愿的。违背夫妻忠实义务。

灰色强奸介于强奸和通奸之间,它是指发生关系的一方并非情愿,但也不反抗,而是迫于各种原因,心不甘情不愿与表面自愿与对方发生关系的行为。灰色强奸的特征是:

发生关系的一方有意愿,另一方没有意愿。一方迫于别一方的压力或利益的引诱,为了利益不得不同意发生关系。是违背道德的婚外性行为。

从理论上讲,法律并没有给灰色强奸明确的定义,因为它并不符合法律适用范围。也就是说,灰色强奸并不违法,但违背伦理道德。

02然后再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场潜规则”

职场潜规则就是没有明文规定的、约定成俗的、被广泛认同的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一些职场规则。

比如:

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的职场保身哲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躺平思想。多种花少栽刺的职场生存之道。互相拆台一起垮台、相互吹捧共同进步的职场升迁秘籍等等。03“灰色强奸”和“职场潜规则”的区别和联系

首先明确:“灰色强奸”和“职场潜规则”不是一回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职场潜规则有几十条,其中就包含有“灰色强奸”。“灰色强奸”不触犯法律,但违背道德伦理。

职场潜规则包含灰色强奸,灰色强奸只是职场潜规则里面的一种。

04我们该如何规避职场潜规则或灰色强奸?坚持“人间正道是沧桑”的理念,在职场中弘扬正气,自觉抵制职场潜规则。为人公道正派,在职场中潜别人办事,不见色起意。常思职场潜规则之害,自己不参与就好。调整心态,看到别人因走潜规则而获利不眼红,不跟风。

我是犁子,职场精英培训师。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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