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共育|依法带娃 争做合格家长 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倡议书
依法带娃 争做合格家长
倡议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202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规定了“父母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在此,大连市妇联、大连市教育局共同向全市广大家长发出倡议:
一、树立科学育儿理念,争做学习型家长
育儿先育己,父母当修为。希望广大家长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长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家长义务,争做“学习的先行者”,教育的三有“心”人。在摸清新时代儿童特点上有决心,充分了解当代儿童的新变化、新需求,掌握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并尊重儿童成长规律,树立符合时代需求的正确教育理念;在学习科学家教知识上有恒心,将学习家庭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列为终身学习计划,主动参加社区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分阶段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让家庭教育更加科学、有效、温暖;在与孩子共同学习上有耐心,要在家庭建立平等式、对话式、交互式、融合式的教育模式,给予孩子留白思考、创新探索的时间与空间,懂得欣赏孩子的特点和长处,真正和孩子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二、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争做陪伴型家长
陪伴是最好的教育,是家长对孩子最深沉的爱。希望广大家长不仅要做孩子生活上的陪伴者,更要做精神上的陪伴者,用对生活的饱满热情去影响孩子,用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去引导孩子,用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去鼓舞孩子,用善于发现的眼光去激励孩子,通过陪伴参与孩子生命成长的过程,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言传身教帮助孩子从小立下志向、热爱生活、懂得感恩,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家长更要注重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引导孩子认识自我、尊重生命、学会交往以及做好人生规划,增强调控心理、情绪调适、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三、密切家校沟通协作,争做智慧型家长
在漫长的育人征程中,学校与家庭密不可分。希望广大家长主动与学校、老师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参加家长会和家长课堂,配合学校做好家访,有针对性地参与家校联动教育,共同护航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积极配合学校推动“双减”政策落地,给孩子接触自然、解放天性的机会,教育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避免加重孩子学习负担,预防孩子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保证睡眠时间和质量。注重挖掘和培养孩子的兴趣特长,加强艺体修养,培养孩子综合素养、强壮体魄和健康人格。
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作为家长,不仅要做种花人,还要做个“专业的浇花人”,浇花浇根,育儿育心,将本能的爱变成有力量的指导能力,最大限度地为孩子营造一个充满关爱与营养的成长环境,给每朵“花”以滋养,让他们都能以属于自己最美的姿态绽放。
大连市妇女联合会 大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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