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上报道的大量关于幼儿园老师“虐童”事件的负面消息,导致老师们在教育幼儿时,作为教育者曾经的天赋权利——惩戒权,呈现出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的局面。《礼记》中说:师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随着赏识教育的盛行,老师越来越不敢惩罚孩子,即使他们真的犯了错误,也都是采取正面教育。关于对孩子的“惩罚”,似乎也变成了一个敏感话题,老师们在面对幼儿犯错时,处理方式也变得畏首畏尾,生怕一个不小心回头又很难跟家长们交待。可是在3-6岁幼儿心理和性格塑造的关键期,如果不能及时为孩子建立是非观念,在孩子未来成长的过程中,最后受伤害的又是谁呢?显然,规矩意识淡薄得不到及时教育,将来给孩子一巴掌的不是老师,而是社会。
那我们的幼师们该通过什么样的惩罚的方式来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呢?
五个惩罚的原则
1.事前立好规则——让幼儿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不能,违反规则将会有什么后果,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一次警告机会——幼儿犯错后先给出一个严厉的警告,提醒他如果再犯,就给予正式的惩罚。
3.一次解释机会——惩罚前给幼儿一个申辩解释的机会,听听幼儿的内心真实的想法。
4.就事论事——惩罚时应该针对问题行为,告诉幼儿具体是哪里做错了,而不是惩罚幼儿本身。
5.既往不咎——明确惩罚的开始与结束,惩罚之后不再提及,更不要因此给幼儿贴标签。
哪些行为一定要惩罚?
1.冒险分子
常见行为:喜欢冒险从高处往下跳;求知欲望极强,喜欢到处乱跑,什么东西都要摸摸看;排队时喜欢推搡戏弄前面的小朋友。
2.破坏家
常见行为:喜欢插嘴、捣乱课堂秩序;吃饭挑食,不喜欢吃的菜故意扔在地上;上厕所互相打闹,故意尿在其他地方。
3.暴力分子
常见行为:不开心的时候会用暴力解决问题(打人、咬人、掐人);故意损坏班级公共物品;破坏其他小朋友的作品。
以上这些都是必须要做出对应的惩罚,如果老师或家长没有引起重视加以惩罚,幼儿会变得越来越淘气,甚至其他的幼儿也会开始模仿。
如何科学地惩罚幼儿?
1自然惩罚教育学家卢梭认为,“儿童所受到的惩罚,应为其自身的过失所导致的自然结果。”这就是有名的自然惩罚法则。
有时候让幼儿吃点苦头反而更能让他记住,比如幼儿经过提醒后不肯把手洗干净,结果把心爱的玩具弄脏了,下次他就知道要洗干净手才能再玩。通过自然惩罚,幼儿学到的是内化的规则,所以会自发的愿意遵守。
2没收玩具没收幼儿心爱的玩具,是加强幼儿记忆的惩罚方式之一。比如进行角色游戏后幼儿不愿意收拾玩具,教师可以将玩具锁起来2-3天,让幼儿不能再玩这个玩具。幼儿为了能早点能玩到心爱的玩具,势必会努力遵守规则。这种方法可以让幼儿学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3隔离角让犯错的幼儿与别的幼儿分开,比如上集体课时,有幼儿一直吵闹提醒也没用,教师可以请他坐到老师旁边听课。这样能让幼儿意识到自己与别的幼儿的差别,形成一定的威慑力,而且又不会再去影响别的幼儿。
同时,教师也可以在班级里设置一个反思区,让幼儿在脱离集体环境下,安静地坐在那里反思自己的行为,起到自我反思、自我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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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权利当幼儿在玩游戏时发生冲突,教师提醒过后还是不能正常游戏,甚至出现了攻击性行为,那就有必要及时要求一方退出游戏,取消其活动的权利。
将幼儿带到安静的角落,平静地告诉他:“我不能允许你这样伤害其他小朋友,这样做是不对的,你必须坐在这里,直到你准备好重新参加游戏为止。”
惩罚是把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做为幼儿教师应当尊重儿童,但是尊重儿童并不是不批评,在保证不伤害孩子自尊心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惩罚需要把握好惩戒的尺度。同时,我们的老师们需要多一点耐心,仔细地观察这些孩子的特点,观察他们“不守规矩“的行为背后是不是有没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而不是所谓的调皮,要适当的加以引导,而不是一味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