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讯 昨日,泉州市教育局还下发了《关于2017年秋季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公办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群众的适龄幼儿入园,今年民办园将取消保育教育费备案制度。

相较去年,今年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有个变化,将加强对集体办和民办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鲤城区、丰泽区教育局应在公布招生工作意见的同时,通过本区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公示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公示内容应与实际收费一致。

公办园 户籍迁入截至3月1日

本次招生对象指,户籍关系在鲤城区、丰泽区符合政策,年满3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今年3月1日。市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各区要严格控制幼儿园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在30人。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入读小班。

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泉州幼儿园,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各区在组织公办幼儿园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民办园 取消保育教育费备案制

民办幼儿园应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进城务工人员,民办园应优先招收。

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取消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备案制度的规定。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并纳入上述各级各类幼儿园2017~2018学年度收费情况公示中,并接受监督。(海都记者 曾小琴)

招生程序和时间

公办幼儿园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3日~7月5日: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9日~7月11日:汇总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泉州幼儿园,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民办幼儿园

招生结果8月25日前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